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已报验未反馈
经营合同已经到期

纳税人办理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状态是已报验未反馈,经营合同已经到期,但经营活动还没有结束,该如何处理?

纳税人若需延长跨区域经营合同日期,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选择需延期的报告,点击“延期”并填写最新合同有效期止后提交,以办理已开具未报验或已报验未反馈报告的延期。

若纳税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完成需要延长跨区域经营合同日期的,对已开具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通过以下操作办理延期: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提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热点问答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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