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预缴个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预缴时个税计算主要分为2大类:适用累计预扣法、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一、劳务报酬(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要点:①没有基础扣除(月5000元),没有五险一金、子女教育等专项及专项附加扣除。
②以不含增值税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③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④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或收入*20%)-税费等其他扣除
税费等其他扣除:比如代开发票形成的城建税及附加等税费
填写示例如下:≤4000元或>4000元(灰色部分不能手动填写)
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及学生实习的连续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
要点:①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目前仅有这三类: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学生实习的连续劳务报酬。
②适用累计预扣法,可以减除基本扣除(每月5000元),没有五险一金、子女教育等专项及专项附加扣除。
③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统一20%,没有≤4000减800的规定)
④适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而不是20%-40%的劳务报酬预缴表
⑤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收入*20%)-税费等其他扣除-展业成本-累计减除费用
其中:展业成本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申报独有的扣除事项,学生实习不适用。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收入*(1-20%)*25%。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
填写示例如下:(灰色部分不能手动填写)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4、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实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