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
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红股(即发放股票股利),个人收到红股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计税基础是市价还是股票面值?

个人收到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收到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即: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一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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