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境外直接投资

哪些企业可享受海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增”投资的时间: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

属于鼓励类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

2、《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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