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办公楼

甲公司购买一幢办公楼,购买价值为6000万元(不含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66万元,缴纳契税150万元,缴纳印花税3万元,缴纳图纸费2万元(不含税),缴纳登记费2万元,请问办公楼转固定资产价值为多少?从价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为多少?(假设当地房产税原值扣除比例为30%)

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案例中,甲公司所支付的购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全部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因此办公楼转固原值为6000+66+150+3+2+2=6223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案例中房屋原价为购房价款6000万元,不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因此甲公司房产税计税依据为6000*(1-30%)=4200万元。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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