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
研发费用支出明细

委托研发项目的受托方什么情况下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费用支出明细?

税收规定只有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才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则无需提供,当然双方自主约定的除外。

税收规定只有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才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则无需提供,当然双方自主约定的除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项第1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项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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