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
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短期内又再销售,自用期间折旧能税前扣除吗?

依据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四条  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不能。依据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四条  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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