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执业风险基金
财务报表

律师事务所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列示和披露?

律师事务所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之后增设“执业风险基金”项目,反映律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

律师事务所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之后增设“执业风险基金”项目,反映律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该项目根据“执业风险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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