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租
部分自用
房产税

公司房产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房产税怎么缴纳?

企业自用房产按“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出租部分按“从租计征”缴纳。从价计征依据房产原值减除一定幅度后余值,税率1.2%;从租计征依据租金收入,税率12%。2023年至2027年,对特定纳税人减半征收房产税等税费,可与其他优惠叠加享受。

对于企业自用的房产部分,应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对于出租部分,应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从租计征”房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国发〔1986〕90号 )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43号 ) 3.《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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