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到款项或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日,如先开票则开票当天即为纳税日。收款指服务完成后收到的款项,凭据则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或完成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变更不动产权属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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