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
办理

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除大病医疗外,符合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向扣缴单位填报享受扣除。大病医疗或未享受/未足额享受的扣除,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向税务机关填报享受优惠。

除大病医疗外,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扣除条件时,就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