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职工薪酬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50表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在账务处理基础上分析填列。

A105050表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在账务处理基础上分析填列。比如“工资薪金支出”:

(1)“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也就是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研发费用等科目的工资奖金,比如统计“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等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来填列;也可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来统计。但两组统计方式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要分析差异原因,并确认哪一个数据是真实的“账载金额”。

(2)“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但注意“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所以,汇算清缴前实际支付的工资,也归入“实际发生额”。

备注:①有些公司职工薪酬,并没有按照准则规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支付时直接“借:管理费用-工资等 贷:银行存款”,此时财务就需要分析哪些工资计提没发放,是否在汇算清缴前支付,“账载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如有差异,无需调整纳税。

②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本月工资下月发放,“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税收金额”,没有调整纳税的情形。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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