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措施
A级纳税人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给予什么激励措施吗?

对于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提供以下激励措施:公布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增加增值税发票用量,并快速办理调整;按需领用普通发票;对于连续三年获得A级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助办理税务事项;与其他部门合作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激励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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