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
租赁合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的印花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等,应计入租入资产价值。但对于评估租赁而发生的差旅费、法律费用等,应计入当期损益。除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因租赁合同发生的印花税支出应计入使用权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答: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如佣金、印花税等。无论是否实际取得租赁都会发生的支出,不属于初始直接费用,例如为评估是否签订租赁而发生的差旅费、法律费用等,此类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综上,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因租赁合同发生印花税支出应计入使用权资产。

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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