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核定征收是否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B表与C表的区别?汇算清缴和汇总申报的区别?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年度分别要如何处理?

个体户核定征收无需进行“汇算清缴”,但可能需要进行“汇总申报”;只有查账征收的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填写B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才需要“汇总申报”(填写C表)。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算清缴”与“汇总申报”虽然都是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且都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但这两者有区别,汇算清缴填B表,汇总申报填C表,我们一般认为: (1)“汇算清缴”是就单个核算主体(某个个体户)要准确核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最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税款,“汇算清缴”的核心是收入成本的准确核算。此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B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汇总申报”是对同一纳税主体汇总不同核算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汇总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匹配税率,计算税额。比如同一老板下面有两个及以上个体户,把每个个体户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相加,然后匹配5%-35%的税率,计算税额。此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C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2、(1)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B表及C表都无需申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2)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无需汇算清缴(即无需申报B表),但如果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比如同一个自然人下面有两个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需要汇总申报(即申报C表)。换言之,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且自然人只有一个个体户的,那么B表及C表都无需申报。 综上所述,个体户次年3月31日前是否要进行经营所得税个税申报?是进行汇算清缴(填B表)?还是汇总申报(填C表)?总结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5填表说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 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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