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减计收入
加计扣除
填报

听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很大调整,请问享受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如何填报?

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事项,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的第22行“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下设子行次,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分别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相关填报方法如下: (一)填报位置。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事项,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的第22行“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下设子行次,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分别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需在主表第22行及子行次中,填报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同时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填报具体情况。修订后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删除了与废止文件相关的行次,并对“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的填报口径进行了调整。 填报时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要求,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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