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
增值税

多交的增值税款,申请抵减后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包括交纳当月应交、以前未交和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多交的增值税最终都会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未来期间会自动抵减,无需特别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也按此原则处理。

一般纳税人: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或纳税义务产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综上所述,在正确的会计处理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的,最终都会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以后期间抵减的,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以后期间产生的当期应交增值税也会“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就会自动抵减了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分录: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多交了增值税,也会体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以后期间发生销售后会自动抵减,因此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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