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
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抵扣方式】 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 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农产品经销企业,2023年1月从外国农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了一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完税价格22600元、税额2034元,则该企业可抵扣2034元的进项。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