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抵扣方式】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 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农产品经销企业,2023年1月从农产品经销商(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了一张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则该企业可抵扣1800元的进项。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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