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

安徽省2023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加班工资、特殊环境津贴、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伙食交通通讯等补贴、一次性奖励及其他福利待遇。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但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最抵工资标准。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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