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
摊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确认的合同取得成本,在什么时点进行摊销?

合同履约和取得成本相关的资产,应按商品收入确认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时点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同,预计摊销时间不足一年的,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确认的与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企业资产,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即,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时点应在收入确认的时点。如果预计摊销时间(费用发生时距收入确认) 不足一年的,应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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