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租金专项扣除留存的备查资料除了租赁合同其他还需要什么?比如汇款凭证和租金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十五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2.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纳税咨询-回复选登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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