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如何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跨省(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信息报告?

分为两种情况: 1.未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 (1)登录界面→〖长三角跨区税源登记开户〗→进入《长三角跨区税源登记开户》操作界面。 (2)选择身份类型、身份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进行验证码验证,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 (3)点击〖确定〗,进入〖长三角区域内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功能。 2.已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长三角区域内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功能。 进入操作模块后,系统呈现电子表单,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录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长三角区域企业税收业务操作问题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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