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跨省(市)迁入江苏省如何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完成迁入操作?

上海、浙江、宁波、安徽省区域内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2020年7月1日后,办理跨省(市)迁出手续迁移至我省的,可以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人状态查询〗功能确认迁入完成情况。查询到正常登记记录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跨省(市)迁移管理套餐〗功能对迁入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办税人员信息变更,完成三方协议签约等迁入地涉税事项办理。 纳税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套餐业务〗→〖跨省(市)迁移管理套餐〗→〖跨省(市)迁移信息确认〗核实相关迁入信息正确性,若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可通过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功能进行变更。目前电子税务局支持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一照一码信息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发票票种、用量核定及调整”、“发票领用”等功能进行信息新增或变更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长三角区域企业税收业务操作问题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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