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收取网络货运平台的使用费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网络货运平台通常是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收取的使用费可以按照“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开具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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