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工资

法定的员工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对员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作了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对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作了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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