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有关“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有哪些?

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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