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5000元以下的资产是否要以“固定资产”入账?

视情况而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再来看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根据上述规定,都提到固定资产是使用寿命超过一年(12个月)的有形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对固定资产的金额大小做出限制。 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75号明确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税务局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 税法允许企业新购或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但购进的固定资产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所以,企业购置的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通常在资产管理制度中会设置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例如:制度中规定对于价值超过10000元且预计能使用一年以上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对于价值低于10000元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此时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确定的判断标准来选择是否将购入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为了能使会计利润更加客观准确,结合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将5000元以下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以准确反映资产的消耗情况。也可以将5000元以下的资产计入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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