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间无形资产还需要继续摊销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的前提,要求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要以企业持续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拥有的资产应按预定有了持续经营的假设才能对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折旧费用的分期提取才能正常进行,否则资产的评估、费用在受益期的分配,负债按期偿还,以及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将无法确认的目标耗用、出售、转让、折旧等,企业所承担的各种债务也要按原计划如期偿还。企业在清算期间已经不满足持续经营,所以无形资产不再按照原先的会计核算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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