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

2、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将药品供货合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4、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附件《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清单》所列药物及其制剂,以及由两种或三种药物组成的复合制剂。

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1、《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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