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减税免税的项目,是否要分别核算?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