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都是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既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穿透企业到合伙人即以自然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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