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在农贸市场销售自产蔬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因此,个人在农贸市场销售自产蔬菜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第二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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