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28号公告(以下简称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调整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调整前后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按现行政策规定,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调整前(2015年97号公告)明确按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
28号公告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把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简化了计算方法,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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