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欧元结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销售额时,可以选择哪几种人民币折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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