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下如何开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以物易物是双方不以货币结算,以价格相等的货物交换,应分解为销售货物与购进货物两项业务。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双方都应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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