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水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


适用税额,是指取水口所在地的适用税额。


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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