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各个地区会有差异吗?

有差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基础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总局令2014年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但是部分地方基于基础性文件会制定地方性文件如《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1〕158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等
所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率或额度等需要详细咨询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总局令2014年第35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5、《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1〕158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订)
6、《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8、《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