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补贴具体指哪些?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