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那么如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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