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预付款与当前合同和预期合同同时相关时,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1.供应商与一目标客户协商一份3年期专属供应合同,向该目标客户提供生产主要产品所需的特别零部件,作为协商的一部分,供应商向潜在客户支付100万元。该付款是对客户的激励,也为了补偿客户更换现有供应商发生的成本,包括终止合同费用和其他成本。该目标客户提供了无约束力的供应需求预测,预计总购买量为100000件零部件,单价为100元/件(总额为1000万元)。供应商以前未与该潜在客户订立合同。 2.除供应商在向客户付款的同时取得20000件零部件的采购订单外.假定其他情况与1中的情况相同。

供应商应如何对2个案例中的预付款进行会计处理,取决于与预付款相关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对客户的付款可能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将其随后的摊销额抵减收入或作为一项费用,特别是在案例1中,在支付款项时合同并不存在。
在考虑了付款相关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企业可能得出结论认为,案例1和案例2中对于客户的付款构成资产。
案例1中,如果企业不能合理预期未来客户将与其订立合同,其可能不会向客户支付100万元。在此情况下,企业需要在后续期间评估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减值评估应基于自该客户取得的预期未来收入的基础上进行。但是,基于特定情形的事实和情况,企业可能得出结论认为,在向客户进行付款时确认为费用是最合适的。如果没有当前合同(企业向客户付款以预期客户将与其订立一项购买合同),这种会计处理可能是合适的,并且企业认为该付款不构成一项资产。
确定向客户的付款构成一项资产还是费用不是一项会计政策选择;然而,企业需要考虑与付款相关的事实和情况,应用判断,并进行恰当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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