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发现其一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A公司需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该项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也不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所定义的“持有待售资产”。如果该资产无活跃市场,则在满足何种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近期内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估算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资产减值测试中,根据近期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估算所测试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该交易中的买方应当与本企业处于同一行业,除非该资产是通用的,其公允价值不受买方所处行业的影响;
2. 作为参考的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性质、状况与所测试的资产实质上相同;
3. 本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与作为参考的交易发生时的经济环境类似(例如,自作为参考的交易发生之后,相关经济环境中没有发生影响该资产价值的变化)。
但是,仅在很少的例外情况下,依据市场上发生的单次交易即可以可靠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常见的情况是:如果已获知可靠的市场假设,则将近期发生的市场交易作为一项参数,在计算公允价值时纳入考虑,并与其他估值技术结合使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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