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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小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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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硬件管理制度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硬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部与各用户部门使用企业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 3 条 本制度所指的硬件是指计算机的可视部分及周边设备,包括打印机、扫描仪、存储器及网络设备等。 


第 2 章 硬件采购


第 4 条 硬件设备的购买程序参照《硬件购买控制流程》。 


第 5 条 购回的硬件必须经由信息部人员检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若不符合,则由采购人员联系厂家退换。 


第 6 条 购买回的硬件需注意保存好其使用说明书、驱动程序及保修书。 


第 7 条 经检测完好的硬件由信息部人员统一贴上标签。 


第 8 条 所贴标签内容。 


1.硬件名称、编号。 


2.硬件购买日期。 


3.硬件使用部门、人员或保管人。 


第 9 条 信息部人员将标签上的内容统一记入《企业硬件管理档案》。 


第 3 章 硬件的使用 


第 10 条 企业的硬件设施由授权人员使用,未经授权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 11 条 使用硬件时禁止在硬件周围抽烟、吃零食等,以防对硬件造成损伤。 


第 12 条 未经允许禁止移动硬件的位置,移动硬件时需得到信息部的批准并在信息部的监督下进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 13 条 禁止任何人更换硬件上的标签与硬件的部件,发现后将严厉惩处。 


第 4 章 硬件的保管、报修、维护 


第 14 条 用户部门需指派专人对硬件进行保管,没有指派专人的,视部门经理为保管人。 


第 15 条 硬件保管人因离职、调动等发生变化时,信息部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信息。 


第 16 条 硬件出现问题时,及时联系信息部人员,禁止私自修理、拆卸硬件。 


第 17 条 信息部人员需对出现问题的硬件进行判断,若自己能处理则自己处理,若自己处理不好则联系厂商。 


第 18 条 修理或维护过的硬件由信息部修理或维护人员与保管人共同填写并保存《硬件维护记录表》,信息部人员须将此条信息记入《企业硬件管理档案》,并定期交信息部经理及运营总监审核。 


第 19 条 信息部人员需定期对硬件进行查错和重组,以确保其运行稳定。 


第 20 条 硬件设备因老化、损耗及其他原因报废时,由信息部工作人员检测,填写《硬件报废单》并将信息记入档案。 


第 5 章 附则 


第 21 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信息部。


第 22 条 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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