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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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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在难以准确区分生产及后续研发受益比例的情形下,公司能否将自研无形资产 摊销直接计入研发费用?

案例:A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存储设备的高端处理器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主要研发方向和研发成果为通用处理器技术,该技术除能够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外,还属于公司产品线的核心技术储备,是未来产品设计研发的技术基础。A公司以项目为单位对研发支出进行归集核算,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相关研发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开发支出,项目验收结项时,从开发支出结转至无形资产后进行摊销处理。公司认为虽然该类自研无形资产最终通过产品市场销售来获取明确的经济利益,但其用途同时包括生产及后续研发。由于难以准确分割自研无形资产在生产及后续研发中的受益比例,公司采取简化处理原则,将自研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研发费用。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自研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是计入研发费用还是相关资产的成本,需要根据主要研发目的和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例中,虽然公司的自研无形资产能够用于迭代开发出更具技术竞争力的高端处理器产品,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该项自研无形资产是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技术之一,其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还是通过终端产品市场销售来实现。因此,将自研无形资产后续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更符合公司自研无形资产“通过产品市场销售”产生经济利益的论述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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