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7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2〕323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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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9%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的申请报告》(天风司字〔2022〕85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成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你公司519,359,75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5.99%)依法划转至宏泰集团、以及宏泰集团与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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