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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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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主要客户。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对客户A01的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发行人2021年与客户A01签订三年一次性大额订单采购锚定发行人未来三年的排产备货,对应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政策端加大对航空行业的支持力度,航空领域新产品研发需求增大,同时带动前期配套研发的产品加速定型,行业终端需求上涨。


请发行人说明客户A01的需求是否具有阶段性特征,发行人自身资源能否有效维护除A01以外的其他主要客户和开发新客户,发行人对A01依赖程度不断提高是否可能导致对其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收入确认和存货


根据申报材料,2021年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较低主要系发行人对于部分军方客户先交货后签订合同,待客户与发行人签订合同后方能结转成本。库存商品期后结转率较低原因之一是个别军工客户生产计划调整,暂未通知发行人发货。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销售人员会与客户进行价格磋商,每次磋商结果均须经过客户内部核价、审价流程,客户相关部门认可后才会与公司正式签订合同。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以签订合同时点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结合报告期内合同签署时点与产品最终验收时点间隔时长、历史合同签订经验、最终验收的磋商内部核价与合同签订的暂定价格差异等,说明发出商品结转率低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签订合同时点调节收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列示报告期末因军工客户生产计划调整而未发货的库存商品金额、库龄及合作执行情况,相应合同是否签订,是否存在对应需求被取消、变动等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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