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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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核心技术来源


请发行人说明:许小曙与3D Systems公司是否签署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为自主研发形成,是否属于许小曙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发行人、许小曙与3D Systems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机构、申报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营业收入


发行人报告期内对无锡产发及其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647.21万元、5,286.75万元、4,099.22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无锡产发及其子公司


(1)报告期内,该公司从发行人处采购额占其同类产品采购额的比重,2020年起从发行人处加大采购的原因,入股前后相应产品采购价格定价公允性。


(2)从发行人处采购设备数量与其经营规模的匹配性,上述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结合使用情况分析说明交易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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