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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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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营业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

(1)发行人境内经销模式下普通经销与配送商模式收入确认具体时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处理方法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4季度收入对应主要客户以及对应客户采购季节分布,上述采购季节分布特点与客户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报告期各期末销售退回情况、4季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情况说明报告期内4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2021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增长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士顿科学、南微医学的原因;2022年1-6月境内外收入增速较2021年同区域收入增速分别下降48.10%、32.75%,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速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4)发行人止血闭合类产品境外销售单价显著高于境内,结合境内外产品在性能、规格、作用方面的特点以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该类产品境外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造成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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