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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9-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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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的审核意见

一、审核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慧为智能,832876)设立于 2011 年 5 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智慧零售终端、网络及视频会议终端、智慧安防终端、工业控制终端等商用 IoT 智能终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李晓辉。


(二)审核过程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正式接收。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


北交所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审核意见,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无异议。


二、合规性审核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北交所的审核意见,我会认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北交所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内容基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我会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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