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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9-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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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意见

一、审核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方盛股份,832662)设立于2007 年 1 月,于 2015 年 6 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于 2022 年 4月进入创新层。发行人注册资本 6,340 万元,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主营业务为板翅式换热器和换热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丁云龙、丁振芳,合计控制公司 70.13%的股份。


(二)审核过程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正式接收。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


北交所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审核意见,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无异议。


二、合规性审核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北交所的审核意见,我会认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北交所审核内容和审核序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内容基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我会同意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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